)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12月11日上午,滨州市政府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对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专题培训。市委副书记、市长宇向东主持培训,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处长王强作专题辅导。
王强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决策五大程序等方面,结合工作实践和经验,运用大量工作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条例》。专题辅导既有很强的政策性,又有很强的操作性,主题鲜明、思路明晰、重点突出。
宇向东指出,《条例》内容的解读对学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滨州市司法局严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核关,创新建立了“五关四要素、三全三不”的5433政府决策法制审核滨州模式,打造了滨州法治金字招牌。
宇向东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密切联系实际,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措施,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要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效率,让决策程序和制度保障成为政府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和履职尽责的“安全网”。
市政府班子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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