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开曼、百慕大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 以下简称“BVI”)并称为世界三大离岸公司注册地,由于“避税天堂”与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受到了全球各国公司的青睐。在中国国内企业的海外上市架构中,同样不乏BVI公司的身影,通过BVI公司架构控制国内资产的情况不胜枚举。
然而,2020年1月28日,BVI高等法院的一则判例,正在让这些离岸群岛的安全性、隐秘性和独立性受到的挑战。这主要是因为根据公开资料BVI法院首次承认了中国国内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以委任“衡平接管人(equitable receiver)”的方式接管BVI公司股份,来执行判决中所确定的价值数千万美元的债务。
对此,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明律师表示,“该份BVI判决为我们所知的第一宗BVI法院承认并执行中国国内民商事案件判决的案例。它的影响在于,对于中国大陆的债权人,在中国大陆取得生效判决后,可以根据该份BVI判决,向BVI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生效判决。”
“在此之前,外界通常的理解是鉴于BVI公司严格的保密制度,通过BVI公司持有的资产一般不会被追踪发现。但通过该判决,债权人借助公平接管人的方式可以重组公司董事会,从而可以管窥BVI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和资产。这将是这些离岸公司架构的隐秘性受到挑战的地方。”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季亨卡律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在季亨卡律师看来,该判例引发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该判例的示范效应可能引发其他离岸法域的效仿,进而影响到更多的在海外其他离岸地进行注册的公司。二是接管人模式虽然可以避免司法直接介入偿债引发的债务人资产缩水和折损问题,但接管人模式可能引发的控制权变更同样很可能会触发融资和并购合同的违约或合同义务加速履行的情形,对于中国境内有债务风险的股东和企业应高度重视。三是离岸信托价值会得到体现,不排除一些公司后续会将原来设定的SPV(特殊目的公司)的架构调整为信托持股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BVI最新判决(案件编号: BVIHC (COM) 0032 of 2018 )指向的是一家由国内民事案件被告投资的100%控股的注册在BVI的公司(以下简称“BVI公司”)。由于该BVI公司名下有诸多价值不菲的资产,这为债权人追索债务提供了可能性。
公开的判决信息显示,由于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以及跨司法辖区所涉及的执行问题,国内债权人——一家旗下的金融租赁公司虽然在多年前起诉了被告并获得了国内的生效判决,但迟迟未能得到履行。该案件可以追溯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到2016年期间作出的3份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涉及到一项本金超过人民币3.25亿元以及相应利息(总金额达数千万美元)的债权(以下简称“中国判决”)。1/41新闻搜索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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