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的四楼调解室内,多家超市的经营者向特邀调解员林秋霞抱怨。原来,因为销售假冒的“洁柔”面巾纸,吴江地区10家超市被商标权人洁柔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林秋霞是我院聘任的特邀调解员,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纠纷的诉前调解。接受这批案件的诉前调解委派后,林秋霞立刻翻阅卷宗资料了解案情,与每家超市的经营者挨个电话联系。无一例外,超市经营者接到电话后都情绪激动,他们不理解假冒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为什么要自己赔钱。
林秋霞在电话里与他们耐心沟通,一方面表示对于超市经营现状的理解,另一方面给他们解释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引导各家超市协商处理纠纷。经过几轮电话沟通,有几家超市表达了调解意愿,林秋霞马上约他们到法院来商量。
在调解现场,林秋霞劝说洁柔公司的代理人考虑疫情对于超市经营的影响,适当降低赔偿金额。最终,在林秋霞和案件指导法官的共同努力下,九家超市的经营者意识到自己的商标侵权行为,与洁柔公司成功和解。洁柔公司代理人当场表示,都知道法院案件多,原本以为要花好几个月才能打完的官司,没想到在立案前几乎全部解决了。
2020年12月,我院组建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团队,聘请了包括林秋霞在内的六名特邀调解员,他们有的是已卸任的人民陪审员,有的是专职律师,有的是行政执法人员。诉前调解团队组建至今,已成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16件,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加强对特邀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我院民二庭(知识产权庭)还出台了《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职能和调解时限,指定员额法官作为诉前调解指导法官,视情况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如诉前调解不成功就及时立案,且案件原则上由指导法官审理,实现了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文案:游佳、陆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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