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林诗赟通讯员肖雨胡晓琳)自2015年4月29日首次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纳税“黑名单”以来,截至今年5月31日,厦门国税已累计公布98件“黑名单”案件。其中,8户“黑名单”当事人在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的。
随着各类联合惩戒措施的出台,当前黑名单制度跨部门协作和限制范围不断扩大。国税人员表示,今年5月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和动车,真正实现让涉税失信寸步难行。
截至目前,厦门已有90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16户“黑名单”当事人被禁止其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24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融资授信,19户“黑名单”当事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被降为D级,同时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 64户黑名单当事人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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