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11月9日讯(彭彬 实习生李军媚) 11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镇江银监分局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罚款30万人民币;因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金承担直接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高管陈浩然予以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注册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注册地址为镇江市檀山路8号申华国际冠城66幢。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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