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货物及相应服务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阿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5、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7、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果有“第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型号必须为“第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型号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详见“第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8、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18年7月23日18时0分至2018年8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2、地点: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汽修专业技能大赛设备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非强制类产品)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