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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势力强抢、伤人谁来管?

字号+ 作者:江苏在线 来源:未知 2021-06-20 21:42 我要评论( )

河南安阳大浪淘沙公司小股东闫某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与出租人光明实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安阳市北关区纺织厂相互勾结,擅自违规解除与大浪淘沙公司及济州汤泉公司签订

 “河南安阳大浪淘沙公司小股东闫某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与出租人光明实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安阳市北关区纺织厂相互勾结,擅自违规解除与大浪淘沙公司及济州汤泉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威胁手段将两公司人员全部驱逐后不让再进入。两公司几千万元的资产被他们强行侵占,闫某旺应以涉嫌职务侵占予以追究。”近日,河南安阳大浪淘沙公司内部股东韩某亮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河南安阳大浪淘沙公司是依法成立、正规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然而在2020年2月29日,安阳市北关区纺织厂对该企业封门堵路,并与闫某旺内外勾结违约解除合同,光天化日之下将大浪淘沙几千万元的资产全部侵占。
       2020年8月13日,在大浪淘沙经营原址上,闫某旺以其妻子赵某花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安阳市北关区由由大浪洗浴中心,经营范围与原大浪淘沙相同。如此,闫某旺利用职务之便将强抢来的巨额资产改头换面后变成自家财产的行为,不仅侵占了大浪淘沙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同时涉嫌职务侵占。
       另外,闫某旺仅作为大浪淘沙公司的小股东,在明显无权代表大浪淘沙公司签订合同及处置相关资产的情况下,分别于2020年6月5日和2020年7月28日,向出租人北关区纺织厂签订“放弃大浪淘沙公司索赔”的权利,以及“对资产随意处置、无需返还”的承诺,具有明显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对此,北关区纺织厂及其实际掌控者光明实业公司,在明知闫某旺无法代表大浪淘沙公司签订放弃相关权利的保证之情况下,依然对闫某旺签字的保证及承诺予以认可,涉嫌相互勾结、意欲侵占大浪淘沙资产的主观故意,而且这种故意行为直接导致大浪淘沙和济州汤泉几千万元资产被侵占。
       韩某亮致函里讲述:2021年1月18日,当北关区法院依法判决我们继续履行合同,并经过区有关部门同意后我方派人员到现场查看设施损坏情况时,“2021年1月26日晚上,闫某旺、闫某平在原豆腐营村干部张某安的指使下,切断我公司电源,导致公司所有摄像头不能使用。次日早上6点,闫某旺、闫某平等人开5辆汽车直接闯进我公司大院,从车上下来十几个打手(有前科的任某胜也在其中),上前殴打我公司值班人员,致使其中一名值班人员腰椎骨折,当场倒地,送进医院后经鉴定为轻伤。到现在为止,肇事人尚未得到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闫某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及北关区纺织厂马某平、光明实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张某安作为出租人的有利条件,相互勾结,肆意解除与大浪淘沙公司及济州汤泉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将两公司人员全部驱逐后不让再进入,强行将几千万元资产侵占,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希望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社会一个公道。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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