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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食品不合格”不只是“食品不合格”

字号+ 作者:华东焦点新闻网 来源:周志宏 2018-06-28 09:08 我要评论( )

昨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糕点、饮料和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2批次小湖虾、河虾检出

 昨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糕点、饮料和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2批次小湖虾、河虾检出禁用呋喃西林代谢物。通告显示,此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糕点8批次,饮料1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人民网6月27日)

又是一批食品抽检不合格。所谓不合格食品,根据权威部门解释,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人们注意到,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企业生产的食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检不合格。这,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抽检通告为证;有各级各类媒体报道为证。

人们还注意到,每每有不合格食品被抽检出来,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总是少不了通报相关地区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布。如此等等。

通告发了,要求提了,责令下了。接下来就要看被抽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如何整改了。其结果往往很是令人失望。不合格食品仍然“源源不断”,年年被曝光。严重扰乱了食品市场,时刻威胁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败坏了企业的声誉。

纵观历年来被抽检出不合格食品的严峻事实,人们不难发现,不合格食品不只是食品不合格,首先是相关生产销售企业消费者观念和经营理念不合格。一些企业只图自己赚钱,丢掉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标准意识,违背了市场法则;有的甚至掺杂使假,坑害消费者,对待上级职能部门检查监管的态度也不合格。擅长搞阳奉阴违、我行我素一套,你罚你的,我照例生产,类似“打不死的小强”。

不合格食品之所以屡禁不止,不只是食品不合格,也不只是有关生产销售企业不合格,更关键的是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合格。主要表现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监管不力、查处不严,处罚力度不够。一方面,要做到“事前控制”,“治病救人”。抽查是必须的,也是有效的,但那只是“死后验尸”。因为不合格食品已经生产出来了,已经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有的不合格食品已经流入到市场,已经造成一定的市场风险。

另一方面,要有效控制和杜绝不合格食品,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能、尽职尽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生产销售企业尤其是一些屡教不改的生产销售企业,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力促生产销售企业诚实守信,依规生产、合法经营。要坚持常规抽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突击抽查和跟踪监管相结合。“细节决定成败”。要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每一个环节,绝不能容许不合格产品流入到“下一道工序”,严把产品出厂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加大相关企业的违规违法成本,不能姑息迁就。防患于未然不能只是挂在嘴边上。总是等到不合格食品开始生产销售才被“抽检”出来,才发“通告”、才“责令停止销售”、才“责令下架”、才表示“依法予以查处”,这不只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国家的不负责任。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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