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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依法公开宣判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6人获刑

字号+ 作者:张燕玲 来源: 2018-07-07 09:18 我要评论( )

此次宣判的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吕建军等6人寻衅滋事案,呼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华明等3人寻衅滋事案,松北区人

  哈尔滨7月6日电 (张明杰记者解培华)记者6日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当日下午,黑龙江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结的5起2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北区、呼兰区和巴彦县人民法院依法同步公开宣判。

  据了解,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规则,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

  此次宣判的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吕建军等6人寻衅滋事案,呼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华明等3人寻衅滋事案,松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高连旭等8人寻衅滋事案和荣华林等5人寻衅滋事案,巴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夏立颖等4人寻衅滋事案。

  涉恶的26名被告人,均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和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交通运输行业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经人民法院审理,涉案26名被告人分获二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据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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