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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省委的”督察人员再说几句公道话

字号+ 作者:江苏在线 来源:大风号 2018-08-03 09:16 我要评论( )

7月30日,在河北保定阜平牛角台警务站,两位男子驾驶车辆拒绝驶入安全检查区接受检查,自称是省委的。一男子喊另一男子打电话,通知下县纪委过来让县公安局长尽快到场!据最新消息,河北省委办公厅证实,涉事两男子为省委办公厅督查室干部。省委书记王东峰已

 7月30日,在河北保定阜平牛角台警务站,两位男子驾驶车辆拒绝驶入安全检查区接受检查,自称是“省委的”。一男子喊另一男子“打电话,通知下县纪委过来让县公安局长尽快到场!”据最新消息,河北省委办公厅证实,涉事两男子为省委办公厅督查室干部。省委书记王东峰已作出批示,责成省委办公厅会同省纪委、省公安厅和阜平县委组成调查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有评论指出,一开始还以为,自称“省委的”两人是冒牌的,因为“装得”不太像:省委工作人员怎么会是这等素质?“省委的”两位同志的表现之所以不被舆论接受,是因为他们不是以普通司机的身份监督,而是以特权身份居高临下指手画脚,大耍官威。

作为一个已经不在媒体圈混了的前资浅媒体人,在读过这些批评文章,尤其是马涤明先生《“省委的”就能耍官威当“通行证”?》(8月2日“新京报”)一文后,我有义务站出来为“省委的”人说几句公道话。

 第一,马先生说“省委的”人不是以普通司机的身份监督,而是以特权身份居高临下指手画脚,作为“耍官威”的理由,事实并非如此。马先生只是从视频中一方观察到,“省委的”人一张嘴就说,“通知下县纪委过来,让县公安局长尽快到场”,还手指检查人员的鼻子说话,让检查人员倍感不被尊敬。末了,马先生还加了句:这官威,怎一个“牛”字了得!因为“省委的”人索看执法者证件的目的无非想知道拦车检查的是不是交警,如果是辅警,他就没有执法权。

对于这样的监督者,与其对话的不管是辅警还是交警,应该耐心地对其说明拦车的理由或事由,让其知道为啥拦车,而动辄就是“我不是警察,我没有执法证,工作证也没有,我告诉你是阜平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让我在这执勤,我执行的是公安局、政府的命令。你们跟省政府请示,跟省公安厅请示,把这个点撤了吧”一般的表态,则多少有点“狗仗人势”不怕事儿大的感觉。“省委的”人听了这样的话语,才指着他说“让纪委书记过来,让公安局长尽快到场”这样的气话。同为执法者,满嘴跑火车,说这些不该说的话,这不是愚蠢是什么?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的核心在于:在法治社会,评判某种行为是否合法、正当,不能从行为的效果倒推,而必须审视行为本身是不是于法有据,是否符合法治精神。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为禁止。这是常识。那么,执法人员在路上设卡拦车检查的行为,有任何一项法律授权吗?当然没有。因此,即便此举真如执法人员所说的那样,“是阜平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让他在这执勤,他执行的是公安局、政府的命令。”,它也是反法治的,也是不能被允许的。

 马先生进一步指出,“省委的”两位干部在意的似乎不是有无“执法证”,而是执法站居然敢检查“省委的”车,所以说它是愚蠢的行为并不为过。稍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从省委办公厅督查室工作人员的职权来说,明察暗访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行为,但就此事来说,“省委的”二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也不是没有可能,我想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就让手拿锤子的时评人歇歇吧,不要看什么都像钉子。

 第二,马先生认为,作为省委办公厅督查室的干部,就算有督查地方检查站的“权力”,这种“吵闹”式督查也不大得体。如果换一种方式,比如两位督查干部以一般民众的身份监督,将执法瑕疵的情况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将情况记录在案后,向有关部门通报、移交,这才是正常途径的监督或督查,也或更符合他们的身份。其实这是杞人忧天!马先生把“省委的”二人这种“吵闹”式督查理解得有些偏颇,客观来说,“省委的”二人也拥有普通公民的权利,作为普通公民要求执法者出示证件,这本身并无任何的过错,何必冷嘲热讽呢?

 第三,马先生认为,“省委的两位干部在意的似乎不是有无执法证,而是执法站居然敢检查省委的车”这一观点,可推断说如果第二道卡子也拦不住或不拦,二人或许就冲过关卡扬长而去,检查人员有无执法权、检查站执法有无瑕疵,他们都不会去监督或“督查”了,这简直是谬论!马先生根本就没有理解“省委的”二人索看执法人员证件的目的是什么,也没有弄清楚拦车的人执法的正当性是什么,又何来“拦不住就扬长而去”之说呢?

 第四,对于警察证和执法证问题,马先生是说“省委的”二人一直索要执法证才接受检查显得有些无理取闹。当然,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由此可见,交警执法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这就是说,在执法过程中,交警不必要出示执法证,而我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证书”更是只限内部使用的证件。从这个角度来说,交警来执法没带执法证,从程序和法理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为何,拦车的人说他不是警察,说他啥证没有就是主意正呢?而马先生断章取义,从媒体报道中抓住“省委的”二人不当言辞,就大肆批驳,将一个执法程序问题的探讨抹上了浓浓的政治色彩,甚至扣上了“耍官威”的帽子,这有悖理性批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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