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太原一加盟店关门办卡容易“追”钱难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11-17 08:36 我要评论( )

11月4日,山西晚报刚刚刊发文章鱼乐贝贝突然闭店 会员储值卡余额难退,报道了省城一家婴儿游泳馆突然闭店,导致90多名会员储值卡余额难退一事。 11月5日,又有市民反映,同在小

  11月4日,山西晚报刚刚刊发文章“‘鱼乐贝贝’突然闭店 会员储值卡余额难退”,报道了省城一家婴儿游泳馆突然闭店,导致90多名会员储值卡余额难退一事。

  11月5日,又有市民反映,同在小店区的嘉文乐园平阳景苑店也是突然关门,闪了二百余名办了充值卡的会员。

  11月6日,就在山西晚报记者采访时,还有市民求助,一家水上乐园也关门了,充了500元还没用……

  生活当中,各种充值会员卡扑面而来,超市有购物卡,理发店有理发会员卡,洗衣店有洗衣会员卡,甚至餐饮店、甜品店、牛奶店等等都在用“优惠”促销,让人们进入了“充值会员卡”时代。但预付费的会员卡,却因监管空白成了一个个“黑洞”。

  “千禧锦绣苑底商鱼乐贝贝婴儿游泳馆关门的事,是店里负责人找不见了。我们遇到的这家店才气人,一个自称聘用的负责人天天在电话里敷衍我们,我们急得要死,人家就是不露面,他在其他地方开店照样开店,拿了我们的钱就是不给退。”11月5日,家住省城平阳路的晨晨妈找到了山西晚报记者,讲述了嘉文乐园会员维权群的维权故事。

  晨晨两岁多,正是爱在儿童游乐场疯玩的时候。今年8月22日,晨晨妈带着宝宝来到嘉文乐园平阳景苑店(以下简称嘉文)首次体验,宝宝在里面玩得很开心,店员一推荐,她就花998元办理了一张该店年卡,持年卡孩子可以在一年之内到该店不限次地玩。

  可当9月20日,他们再去玩时,嘉文关门了,乘着电梯到了二楼该店门口,连电梯都出不去。这时,她才留意到电梯里贴着一张嘉文给会员的通知:“为配合物业消防工作,需停电一周改造……”落款是9月14日。晨晨妈一算时间,当天正好在改造期间。

  10月14日,她再次前来,嘉文还关着门,电梯里还是原来的旧通知,晨晨妈立刻感觉不妙。就在她打电话询问此事时,巧遇另一位会员,对方称,该店关门一个月了,会员卡上的电话都停机了,“明面上说改造一周,店铺负责人背地里就闪了。”

  10月17日前后,嘉文会员通过微信越聚越多,成立微信群开始抱团维权。群里,有晨晨妈这样的年卡会员,还有新办的三五百元的次卡会员,还有剩一百多元余额的储值会员,数额都不算太大,可谁也不想让自己的钱白白打水漂。

  在群友共同努力下,会员们找到了商铺出租方某商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称,他们也在找嘉文老板,嘉文还欠他们不少房租了,可嘉文老板信息他不了解,只能提供店里一位姓李的女性负责人的电话。

  会员们通过电话、微信多次和李女士交涉,但一提退费,对方就以各种理由让等待,表示店里会统一安排退费事宜,具体时间定不了。会员们要求面见老板,李女士拒不提供信息。

  随着会员们一次次询问,李女士的答复也在不断变化。她称,消防整改不是店铺关门的主要原因,而且也不存在拖欠房租,只是和商业公司出现了合同纠纷,让会员们继续等等。一开始,她传来的消息很乐观,嘉文老板正在和商业公司商谈,争取尽快开门。后来又称,嘉文正在准备材料,要和商业公司打官司,已经将会员的退款赔偿金约24万元写进去了,“基本上赔下来都是会员的,按法律程序,打完官司赔下来就退会员。”再后来,还表示要和省城另一家嘉文乐园加盟店协商,让会员们去那里消费。

  11月6日,晨晨妈当着山西晚报记者面再次致电李女士时,对方又建议会员去找商业公司,只要让商业公司送了电,嘉文就能打开电脑给会员退款。“那我办的是年卡,开卡日期在卡上就写的了,不用查电脑就知道退多少钱,那赶快给我退吧!”晨晨妈这样一说,电话那头李女士还是拒绝:“要退会统一退。”并以自己正开车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

  “就是这样,每回都是敷衍两句就挂了。”晨晨妈说。她打开手机微信给山西晚报记者看,有一个248人的嘉文会员群,还有一个68人的“嘉文乐园会员维权群”里,每隔几天,维权群里就有群友聊几句维权的事情,群友们的活跃程度明显不如刚成立那阵子。

  从聊天记录中,山西晚报记者可以看到,在与李女士交涉的同时,会员们还先后拨打过12315向工商部门求助,抱团到小店分局平阳责任区刑警队报案,还曾试图找到店方负责人开的另一家店铺找人,但都无果……

  维权究竟难在什么地方?晨晨妈告诉山西晚报记者,12315消费维权热线的答复是,店方负责人一直不配合,工商部门会将其法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今后,该法人将不能再注册开店,并建议消费者去法院起诉。

  山西文英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丕泽表示,商家收了钱办了卡后,双方已经达成了消费合同,商家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不能因为跟房东之间有纠纷,而形成一个抗辩的理由,这是不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三款,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并要求依法赔偿损失。

  会员们称,他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官司肯定会赢,可赢了官司,对方说没钱退又该怎么办?而且,打官司拖的时间长,会员们都是带孩子的年轻妈妈,拖家带口,谁能为这无法保证肯定能追回的几百元钱跑来跑去走程序呢?

  嘉文会员们认为,店方和房东的合同纠纷应该早就产生了,但是店方一直隐瞒,而且在关门前还用各种特惠充值活动,吸收市民的血汗钱,母亲节、暑期、教师节等不停地促销,充300元送200币值,最高时充多少送多少。“这明显就是蓄意诈骗!”在一位会员提议下,11月1日,嘉文会员前往邢警队报案,会员们以二百多名会员被骗24万元为由请求侦查。

  可11月6日,小店分局平阳责任区刑警队值班室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不在刑警队受理范围,首先是金额,因为每个人都只涉及几百元,不到立案标准。而且,“怎么证明他不是因为经营不善关的门?如果是经营不善关门,就不属于诈骗。”他还是建议会员们去法院起诉。

  山西晚报记者还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该《解释》第九条规定,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

  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店方有诈骗嫌疑的话,而且金额达到标准,警方可以侦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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