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度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入选。
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乐有家网发布含有“交通规划:700米达双地铁站、30分钟脉动全市(3/16号线,南联站、双龙站)”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5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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