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光谷锦城,开发商变相收取公摊面积的精装修费用,2500元一平米,试问这种霸王条款谁能接受。
群友@何姑凉:感觉就是想多捞钱。剔除这个问题,我想问精装房应该是可选项,为什么现在变成了必选项。如果精装房是可选项,那么势必新房的公摊面积不会算进精装修的总价里面,应该可选别人才有机会去算账。
群友@Hwmhy: 开发商要详细告知买房人哪些是公摊范围。没装修的公摊面积收费不合理。
@棒棒糖:如果卖毛坯房的时候,公摊部分的装修是由开发商承担了,那么现在改卖装修房就要算进业主这边,那这种做法明显不合理。
@晓永:这个要看怎么定义装修价的。比如说,均价3500是由装修总价除以住房面积(含公摊),那么就没毛病了。
有网友在互动中指出,“精装修问题,不独独武汉有”,全国很多城市都存在类似问题。
6月19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核算规定的通知》,这份《通知》的第五条,明确提出,新建商品住宅公共部分装修、普通入户门、室内排水、强(弱)电的配管、配线,应计入毛坯房价格,不计入全装修价格。
长沙的新政对于治理当下精装修房售卖的乱象有何意义?我们来看下楼市观察员、知名地产研究专家李国政先生的点评:
“首先我们得承认买房人的这个诉求是合理的。比如说我现在买一套建筑面积100平米的房子,公摊可能占20个平米,那么这些公摊部分可能交付的时候就处于装修的状态,那么现在,你又按照每平米装修标准给我来计费,这里就暴露出一个重复收费的问题。
两年前,武汉装修房的比例不到30%,很多买房人没有遇到这个问题,而现在,武汉装修房的比例可能在70%以上。而且,买房人要签毛坯和装修两个合同,这个时候,问题就突出地暴露出来了。
下一步怎么解决呢?第一步,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在装修标准这一块进行浮动设计,比如说可以上下浮动10%,由买房人和企业商解决,在合同里面进行约定;第二步,可以参考兄弟城市的一些先进的经验、有效的政策,引入到武汉进行落地。比如说6月22号,长沙在这块出台的新政策,公共部分的装修计到毛坯房的范围。我们下一步可以观察,如果这个政策运行效果好,那么武汉也可以考虑把它引进,然后切实地解决这个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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