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1日,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专业小组集中视察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全市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共涉及项目1807宗学校1345所,未来教育设施确权登记拟建立容缺受理机制。
广州市国规委不动产登记处处长张劲泉表示,面对产权难以办理的问题,已草拟《关于解决该市公共服务设施确权登记历史遭留问题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将重点针对教育设施等11类公服设施,从多途径从宽处理。目前待请示市政府并经其批复后实施。
根据《意见》,对于难以按现有标准补办立项、规划选址等手续,建立历史项目备案制,免于按现有标准办理立项和规划选址等手续。对于按当时批准意见完成建设的,同意延续当时的用地范围、用途及建设规模,可凭当时意见申请办理后续手续。
《意见》提出建立容缺受理和信任审批机制。即结合历史实际,经书面承诺,以及主管责任部门、区政府的同意,补办相关手续时,允许容缺受理,并对日常监管能纠正的审批事项先行核发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证明,确需补缺或补正的资料由主管责任部门督促完成。而对于因原使用管理单位被注销的,公服设施主管责任部门可申请办理公服设施的确权登记手续;权属来源清晰,公服设施使用管理单位承诺不存在权属争议的,可单方提出确权登记申请,从而解决申请主体问题。
此外,除国有房地产确权登记途径外,《意见》还指出其他解决途径:一是协商村集体,分类解决集体土地上公服设施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土地征收、集体房地产确权登记等途径;二是确实无法突破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法完善相关手续的,在确权安全条件下,维持现状继续使用;三是无法继续使用的,通过腾挪、置换或拆除另行安排等途径,确保满足区域公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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