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考生注意了,2018年上半年盘锦市教师资格已认定通过人员可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了,领取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9月21日(工作日),具体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要求及安排优路教师整理如下:
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我市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证书发放地点:盘锦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西水湾北门对面) 四楼 教育局窗口
考生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并补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如本人因事无法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交《委托书》(见附件)、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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