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为切实做好汛期学校防汛安全工作,日前,广东省防总与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三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汛期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思想,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建立学校防汛工作合作机制,共同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对接。各校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制,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同志担任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防汛工作力量,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学校防汛责任人名单报同级三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遇到台风、强降水等恶劣天气,学校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特别是寄宿学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校领导驻校带班制度,确保各项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三防部门收集本辖区内所有学校的防汛责任人名单,并纳入防汛责任人数据库,遇突发天气情况三防部门要第一时间短信通知学校防汛责任人。
通知明确规定各校要制定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组织学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广大师生的应急避险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学校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学校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安全课、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对广大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避险及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自护自救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师生防汛意识,提高师生防汛知识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校舍、教学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极端恶劣气候情况下,学校报经当地教育局批准后可暂停课、后补课,放学时遇到暴雨,学校要组织学生暂留校内,待雨停或雨小时再放行,并安排教师护送。
通知规定各级三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通报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和学校所在地地质、气象、水文情况,增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要及时向师生通报水雨情信息,同时密切注意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发现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要及时报当地三防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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