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2019教师招聘法律知识学: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字号+ 作者:江苏在线 来源:未知 2019-11-14 01:28 我要评论( )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在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中,对于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这部分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在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中,对于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这部分内容一般是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且题干中常常是以例子的形式出现。本文将对该知识点做出总结,希望对各位考生备考提供帮助。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表明了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变化的三种基本情况:

  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比如,因委托培养合同的签订产生用人单位与学校以及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指的是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即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主体的增加、减少或改变。比如,学校与企业间的委托培养学生因原委托企业破产而改变委托方。

  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比如,学校向某一企业借款而形成的了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学校为债务人,企业为债权人。届时学校依照合同返还了借款,则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民事关系归于消灭。

  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但真正能够引起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是符合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条件的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是依法律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根据法律事实与个人意志的关系,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种。

  是指与个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比如,儿童达到接受法定义务教育的年龄,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等,会导致一系列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是指人的活动,是在人的意志支配下产生的客观活动。按其性质可以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其表现形式分别是作为和不作为。如高考舞弊,挪用教育经费,体罚学生,聘任教师,父母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是作为行为;而校舍失修倒塌伤人,明知某种事物或活动可能对学生产生伤害但却不采取预防或制止措施等,是不作为行为。

  1.小茗同学因父母工作调动,需从A校转学到B校。对于A校来说,这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 )。

  1.【答案】D。解析: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小茗同学转校,对原学校A校来说,已经终止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对于A校来说,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

  2.【答案】B。解析:教育法律行为是指人的活动,是在人的意志支配下产生的客观活动。老师体罚学生,被学校发现进行了行政处分,这属于教育法律行为中的作为这一表现形式。

  以上是对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相关知识点的梳理,希望能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电话网校报名: 图书订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Ameda阿美达-妈妈的乳汁是如何产生的之教育视频

    Ameda阿美达-妈妈的乳汁是如何产生的之教育视频

    2019-11-14 01:30

  • 城市教育的形成与发展是怎样的?

    城市教育的形成与发展是怎样的?

    2019-11-14 01:30

  • 教育技术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今天又有那些新的变化?

    教育技术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今天又有那些新的变化?

    2019-11-14 01:30

  • 2020河北邢台教师资格证备考:素质教育观的产生与发展

    2020河北邢台教师资格证备考:素质教育观的产生与发展

    2019-11-14 01:29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