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维修单,差不多所有见水的电路板、电脑模块和与之有关的线路都要换,光电器类配件算下来,就需要20多万元。其中的一个音响总成,报价就达74,743元。“最低的标准,不算音响总成,需要维修费用16万元左右”。但这只是能开走的修法,也就是中控仪表台上的很多功能不能使用,车子差不多是个“残疾车”。要想完完全全地修好,就要按维修部门开列的单子一项一项维修。至于标注“待”字的项目,工作人员说可以不换,但谁也不知道跑着跑着会出啥事儿。对于这种说法,袁先生认为店方在威胁自己,“车上零件质量关系到身家性命,谁能将就?”
在电脑上核算了一会儿,工作人员报出了把车子完全修好的价格,“如果加上1.5万元的工时费,需要维修费用39万多元。”报完价格,该工作人员摸了摸头发说,“这个报价确实有点残忍。”但他表示,虽然“很残忍”,他也没办法,因为这是“公司定的章程,所有的价格也是从总部电子目录上查出来的,这个价格店里无权改变”。
按照维修专业人士的经验,像这种33多万元的车,涉水后按正常处理花两三万比较正常,一下报价39万多元太离谱了。在调查中发现,有些电路板密封套里一点水都没有进。“这种情况下,负责任的修理企业肯定会把它仔细检查不可能直接列入更换配件的清单。”这一块小小的电路板,该4S店报价数千元。
律师认为,如果该车质量没有问题,那么4S店已涉嫌欺诈。按照正常逻辑,维修价格怎么也不能超过购买一辆新车的价格。所以,4S店给袁先生开出的维修清单明显有问题,可能涉嫌欺诈。
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同样,根据《消法》第五十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袁先生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4S店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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