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雪乡品牌形象,不断增强雪乡文化的灵动性和亲和力,积极打造具有雪乡特色的“旅游吉祥物”,从而更好的塑造和传播雪乡品牌文化,延伸和扩展雪乡旅游产业文化附加值,促进广大游客加深对“雪乡印象”和“品牌形象”的吸引力、喜爱度和认知度,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在秉承集思广益、众筹智慧的原则上,现面向全国范围开展雪乡旅游吉祥物形象征集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1、雪乡吉祥物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形象设计应能够直观体现雪乡形象,充分展现东北地区文化特征,具有鲜明的特色、丰富的内涵;具有拟人化特征,形象可爱,极具亲和力;造型设计美观大方,个性鲜明,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方便记忆;与雪乡景区logo组合应用协调自然,易于品牌文化衍生品的开发;易于在平面、立体和电子等其他媒介中的传播与制作,适于不同比例尺寸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作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
4、应征作品包括手绘版作品和电子版作品。所有作品须注明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手绘版纸质作品大小为A4纸,设计理念等请填写好《作品设计说明单》,附于作品背面,不可在作品页面书写。电子版本作品请提交源文件(Photoshop、CorelDRAW等位图或矢量源文件)及JPG格式效果图,设计理念等请单独用Word文档保存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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