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版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已于11月1日正式上线,为便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现就有关业务办理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一类储蓄卡”,用作收款。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所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本人本市同行“一类储蓄卡”,用作还款。
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还需提供卖方本人本市“一类储蓄卡”,用作收款。
(一)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住房公积金转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可在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办理。
(二)需将福州住房公积金转到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需到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业务。
三、开通住房公积金12329短信服务可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
缴存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代办或职工本人需新增住房公积金12329短信业务服务的,可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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