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是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新媒体事业的运营平台,拟通过公开征集、优中选优的方式征集行业专项广告合作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广告经营单位,均可申请参加。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广告合作合法经营权。
2、熟悉拟合作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广告业务特点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广告经营经验。
5、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能自主承担本单位广告合作所必须的流动资金,能按时交纳所合作行业的广告款项。
6、具备开展广告合作业务的办公条件,拥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市场策划人员、广告销售人员。
1、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注册资本等;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告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