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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80号、教育部8号文引起社会各方高度关注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11-02 11:53 我要评论( )

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8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31日,教育部发布8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

  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8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31日,教育部发布8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社会各界不同群体从自身的利益和关切点出发,在各类平台上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1.家长认为升学选拔制度没有发生改变,普通学校的教学质量无法适应需求,这是校外培训成为“刚需”的根源。首先,家长认为在减负的背景下,孩子的升学压力却没有减小,同龄人竞争激烈,不得不进行额外补课,“学校减负不让补课,中高考还是按分录取”;其次,家长对学校的教育质量不满,认为学校“抓得不够紧”,部分老师不负责任,难以满足升学需求,“首先得让学校老师好好教才行,小学老师整天一副应付任务的姿态,你不上补习班还能咋办”。在各方压力之下,家长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已经成为一种“必须”。

  2. 家长认为校外培训市场鱼龙混杂,亟需治理。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家长们持支持态度,认为“校外培训早该治理了”。有的家长希望消除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问题,“宣传的天花乱坠,其实目标就是骗财,钱一旦交了即使孩子不适应也不允许退款,因此产生纠纷”。有的家长希望查封资质不全的机构,“教师根本就没有资质,还有的网络课程根本没有执照”。有的家长希望降低培训费用,“现在的所谓的教育机构收费太高了,一对一的动不动就上百一节课,普通的家庭有几个承受的起?”有的家长希望能提升普通学校的教学质量,“早该管理了,有些老师课堂上课马马虎虎,都跑培训机构去挣钱了,希望这次的法规能给教育环境带来新气象”。但是家长也期待相关文件能够真正落地,切实解决问题,“希望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专业人士能多想办法,多出点子,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治理,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产生线.部分家长担心整顿之后学费上涨,会带来更多经济压力。

  更重的经济压力。“每一次调控房地产的结果,都是楼价报复性增长。每一次对课外辅导班的管控,都导致家庭教育支出暴涨”,“培训机构以后会疯狂的涨价,还是苦了家长们”。学校老师

  工资过低,通过课外辅导提高收入是迫不得已。微博上的很多网友表示教师的工资太低,生活难以为继,此类呼声十分强烈,并受到舆论的认同和支持。“从根源上找原因吧,工资低,绩效只发一半,不生活了吗”,“教育工作者工资开高点会出现这个结果吗?!”“只能说政策的制定者都是拍拍脑袋,因为制定者的家庭估计都不面临我们普遍面临的问题”,“站在一个教得好的老师角度,若不是公立学校工资不高又任务繁重,再加上开办申请的经济条件苛刻,我相信有心有资格的教师是不会选择无证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

  倒逼培训费上涨。有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随着行业更加规范、监管更加严格,机构的房租、用人等运营成本会大幅增加,一批中小机构无法生存,“机构数量减少了,但市场需求仍然旺盛,接下来,不排除出现培训费上涨的现象”。2.在线教育目前乱象丛生,此次监管只针对线下培训机构,

  线上培训依然存在监管空白。IT时报的《在线教育平台乱象丛生、无人监管 还能“逍遥”多久》一文指出,网络在线教育简化了教学流程,必然有市场需求,也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但网络教育平台鱼龙混杂,在线教育平台在教育部门备案的极少,监管难度很大,企业是否有经营资质、教师如何筛选,还需要多部门联合起来研究对策。和任何一种互联网产物一样,在线教育不是需要“扼杀”而是需要规范,因为它的体量大,但监管又是空白。这次《意见》对线下培训机构的“收骨头”还是比较紧的,线下培训机构要管,在线培训市场也不能再“逍遥”了。资本市场

  中短期内将经历短期阵痛。市场份额将向头部企业集中,中小型培训机构可能遭受致命打击。中泰证券研报分析认为,《意见》短期内可能造成师资、场地等成本有所上升,但幅度有限,大型培训机构的阶段性盈利能力会受影响,但长期来看,市场更加规范,龙头机构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而对于中小型培训机构来说,这些规定形成的冲击非常大。中小培训机构本来就游离在证照模糊地带,为达到办学要求而增加的成本,将会给它们带来无法承受的压力,这将使中小培训机构进入“至暗时刻”。2.《意见》和《通知》对素质教育类培训机构是一大利好,为其创造了进一步发展的契机和空间。

  治标不治本,应当从根本上对整个教育体制进行改革。“个人感觉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没抓到点子上,治理现象而不治理根源是教育部的治理思路出了问题,校外培训乱像根子在高考和中考,在招生录取制度,无端的整治把价格整高了。如果考试继续超纲,违规培训转到地下,管理更难,学生利益难保障,单招把竞赛获奖做条件,录取时看证书和特长,培训肯定多。”2.不少公众认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顿会

  加剧社会不公。公众表示需要正视“贫富差距”和“区域差异”。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无法阻止有条件的家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没有条件的家庭只能“束手就擒”。“学校不补课,有途径的家长就请家教、报补习班、兴趣课、参加比赛。没条件的或者对教育不重视的就让孩子‘赋闲’在家,吃喝玩乐,差距就在一个又一个假期之中扩大。”公众认为“城乡差距”亦不可忽略。“一刀切”关停乡镇小型培训机构之后,学生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将加剧教育不公。知乎上的一位网友表示:我不知道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有没有考虑到县,乡,镇的实际情况,工商执照我零六年就拿了,而当时想去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时候被吓住了,最小的培训中心也需要4间以上标准教室和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一切教学设施,其他各种消防财会卫生等等资质证明之类就不用说了。对于城市里的大型教育机构来说,这些都可以做到,可是具体到一个乡镇来说,花几百万投资,来做每年十万收入的事情吗?或者说我们的教育部干脆就认为,除了大中城市之外,其他小城市乡镇农村的校外辅导都是不必要存在的?这难道不是教育公平的本末倒置吗?也有网友表示,“这只针对一线城市的补习班。有没有想过乡镇培训班,乡镇带孩子的都是老一辈,爷爷奶妈外公外婆,没有什么文化,留守儿童不上补习班,学习谁辅导?乡镇教师水平又低,要是不努力,农村孩子就只能是农村孩子了吧”。3.公众对《意见》的落地实施信心不足,认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网友表示,“校外培训机构被管了,学校周边的‘小饭桌’是越开越多了,你不能不给学生吃饭吧。”“不讲细节的泥沙俱下,肯定会使这种现象更复杂,要么更隐蔽,要么收费更高,要么乱象更为纷杂”。“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教育需求问题,后面只会产生更加隐蔽的培训点,更加小的工作室,产生的问题更多。”专业人士

  低竞争、低控制、低评价的全新教育生态。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吴遵民认为,坚持校内从严治教,才能形成推进中小学生减负的合力,“但要真正减轻学生负担,还要通过中高考的进一步改革,促使从‘考什么学什么’向‘学什么考什么’转变。”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表示,“减缓义务教育阶段的升学竞争,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深化高中阶段的教育改革,适时提出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和多样化发展的目标,深入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构建一种低竞争、低控制、低评价的全新教育生态。”新闻媒体调查发现

  校外培训机构不合规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黑名单上多家机构仍在开课;南都记者对武汉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衔接班”提前教学,小学五年级便可上初一课程,培训班晚上补习超11点,在职老师更名授课、居民楼办班无证无照等乱象违规培训仍然存在。界面新闻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大部分培训机构对教师的招聘要求里仍未明确提出“需要教师资格证”;创业家传媒的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学大教育培训机构仍存在超时下课、“储值交费”打折等方式变相令消费者缴纳超过3个月的学费,及教学环境年久失修等问题;2.有媒体指出校外培训机构

  “白名单”有可能成为新的炒作噱头。经济日报报道,江苏南京10个区日前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入选的都是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规范、信誉度高的民办非学历办学机构,但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利用“白名单”进行炒作,打着“白名单”的旗号,违规加大招生力度,甚至产生把“白名单”当成招生广告。这违背了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初衷。核心观点

  总体来看,社会各界期待对校外培训乱象进行治理,但是舆论普遍认为,现行教育制度不进行深化改革,文件的治理效果有限,落地实施难度大,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新的问题。

  1.针对舆论“治标不治本”的质疑,应加大对相关文件积极效应的宣传和阐释工作

  舆论普遍认为当前的教育评价体制存在诸多根本性问题,《意见》的实施效果有限。对此,要加大宣传阐释力度,请专家对其影响和意义进行解读,深入阐释《意见》对改善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进步意义,同时要点明教育体制改革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需要一步一步踏实前行,逐步深化改革。

  2.针对《意见》“落地难”的疑虑,加大惩处力度并进行典型宣传,显示教育部门整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决心。

  校外培训机构繁多,整改需要投入较多人力物力。在整改过程中还会触及到一些机构和个人的利益,引发反弹,面临较大阻力。教育和执法部门可考虑与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共同策划主题报道,呈现依据《意见》清理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过程,提高执法透明度的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展现教育部门落实《意见》的坚定决心和实效举措。助推各地更好地推进《意见》实施,规范校外培训行业的发展。

  3.在对政策的阐释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事实上,《意见》在标准设置方面,明确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大部分公众没有时间和精力深入了解《意见》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标准,因此容易产生误解,尤其是担心会产生新的教育不公问题。在此方面,除了在实施《意见》时要避免“一刀切”的做法,还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降低公众焦虑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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