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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采纳数:51898获赞数:297288从山西省第二警校毕业,从事管教工作13年,后从事政工工作。向TA提问展开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概念的界定是全面科学的。对教师的任职资格、学历、认定机构和权利义务、待遇等都做了全面科学准确的规定。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本回答由网友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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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概念的界定是全面科学的。对教师的任职资格、学历、认定机构和权利义务、待遇等都做了全面科学准确的规定。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展开全部就是教师法中的规定。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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