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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楼盘“一地多名” 舟山地名办出新招啦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09-01 17:11 我要评论( )

记者日前从舟山市地名办获悉,舟山市在进一步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工作中,新增了标准地名使用及地名标志设置验收环节,将其作为不动产登记前的前置条件。这也是舟山市首次将标准地名使用管理从事后移到事中。 市地名办负责人介绍,根据近日印发的《

  记者日前从舟山市地名办获悉,舟山市在进一步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工作中,新增了标准地名使用及地名标志设置验收环节,将其作为不动产登记前的前置条件。这也是舟山市首次将标准地名使用管理从“事后”移到“事中”。

  市地名办负责人介绍,根据近日印发的《舟山市建筑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指南》要求,舟山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须按照“竣工测验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标准地名使用验收。建设单位应规范使用民政部门核准的标准地名,在申请竣工验收前须按规范合理设置地名标志,在验收中须提供地名核准文书和建设项目完成的主要地名标志照片(主入口地名标志等)。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舟山城区的拓展,房地产市场新楼盘数量增多,一些开发商未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名,出现了在向公众推广宣传的楼盘名称与经民政部门正式批准的标准地名不一致的现象,如在广告中出现的“舟山印”“舟山府”等楼盘名,实际上根本不曾获批。这类宣传楼盘名称与正式批准的标准地名不一致、“一地多名”的现象,对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为此,市民政局下发了《舟山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在2016年和2017年两次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住建和房地产协会等部门开展检查,查处了一批不规范地名,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但这些不规范地名在社会上使用和流传后有了一定知晓度,虽然经过整改,但仍有不少市民对此产生混淆,有市民甚至错误登记了水电开户地址。

  在建筑单位申请竣工验收中新增标准地名使用及地名标志设置验收,将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舟山市标准地名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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