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0一5年三月三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0日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四0%。 二,个人将购买不足二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二年以上(含二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二年以上(含二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三,同时,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二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三0%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