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总体定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完善房地产金融调控的政策要求,昨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通知,自2018年3月28日起,深圳将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坚决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现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业务,要以房地产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
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房屋真实成交价、网签备案合同价以及银行贷款评估价三个价格将不再各自独立计算,银行将以最终过户的价格作为贷款评估额度依据。这将有效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