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徐倩)9月19日,阳光城接连发公告为旗下三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担保贷款及融资金额不超过14.39亿元。
公告内容显示,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提供不超过4.2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为本次交易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盛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作为担保条件:福州盛世达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接受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19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作为担保条件:佛山信财置业以其名下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阳光城为本次交易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1.4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2.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62.1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63.59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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