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北京市三中院今日(20日)通报,该院联合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检察机关,成功启动一起对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某企业责任人周某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周某因私自销售法院查封的房产被批捕。
据介绍,2015年9月,三中院依法立案执行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三亚某旅游公司、闫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达7亿元。收案后,法院责令二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因二被执行人拒绝与法院沟通交流,且未如实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于同年10月8日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三亚某旅游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的三百余套房屋。
2018年以来,三中院法官陆续收到一些自称涉案房屋业主的电话、来信,询问自身购买的查封房产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经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三亚某旅游公司直接责任人周某为逃避执行,在利益的驱使下,明知法院已经查封涉案房产,仍然对外予以销售。
三中院认为,三亚某旅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周某存在私自处分法院已查封房产的行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犯罪。于是,该院与当地公安机关主动联系,通报周某涉嫌犯罪情况,同时提供了查封房产的法律文件,购房业主相关信函、购房合同等证据材料,并派员赴三亚市,就本案拒执情况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沟通。
在两地司法机关配合下,三亚市公安机关于2018年7月对周某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于同年8月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执行逮捕。据悉,该案目前已移送三亚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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