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楼市曝光台东庭郡园三次延期交房不兑现市民江先生反映,我们300多名业主于去年3月底在汉南区纱帽街东庭郡园项目部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但开发商以天气不好为由,
市民江先生反映,我们300多名业主于去年3月底在汉南区纱帽街东庭郡园项目部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但开发商以天气不好为由,延期三个月,定于2018年6月30日交房。三个月后开发商没有如期交房,又将交房日期推迟为8月31日。现在已经9月中旬了,开发商还是没有通知业主收房,违约金更没有着落。我们只想快点交房,减轻生活的压力,希望管理部门能为广大的业主做主。
市房管局:经调查,东庭郡园项目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开发商与施工总包单位的合同纠纷,导致很多分项工程不能竣工,项目不能竣工备案。该项目于2014年4月8日破土动工,2016年4月更换法人、股东。开发商与施工总包方签订的协议是2018年2月28日竣工,3月30日交房给业主,因开发商与施工总包单位的矛盾导致延期交房3次,房管部门联合建管部门多次协调开发商与施工总包单位,效果不明显。现开发企业预计在2018年9月30日交付使用,具体时间等待开发企业给出后,我局再告知投诉人。
网友“曾经的厨子”反映:“我是一名毕业于武汉的外地大学生,一直留在武汉工作。前不久,中建壹品澜湾刚需选房中我成功抢到了房子。9月17日,去办理认购贷款时,却被银行告知无法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刚需选房给了我一个落户武汉的机会,禁止公积金组合贷款却又将我拒之门外,请相关部门帮助我解决此事,圆我落户武汉梦。”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满足缴存职工的首套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是缴存职工合法和正当的权益。近期,确有少数开发企业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对此,市公积金中心和市房管局已多次进行联合查处。前不久,住建部等四部委再次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大惩戒力度,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近期,开发企业拒贷的现象已基本杜绝。
关于您反映的中建壹品澜湾楼盘,我们会与该楼盘开发企业联系,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让其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我们也将密切跟踪该楼盘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以维护职工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购房者张先生投诉称,佳兆业广场天御项目捆绑装修,买房必须搭售装修升级包,想退回却遭遇重重阻碍。据张先生介绍,项目销售方称“捆绑装修和升级包都是在房管局备案过了”,想要退回捆绑项目只能退房,并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之责。
市房管局:经查,该项目由武汉市海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我局已于2018年7月19日针对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完成前,收取了除装修合同约定的全装修款项外其他相关款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我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妥善处理。
近日,市民林女士向记者投诉称,佳阳新城港都延期交房近一年,开发商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求准业主提前缴纳物业费。据悉,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佳阳新城港都项目应于2017年10月1日之前交房,但是开发商未取得竣工备案表,不符合交房条件,业主遂未进行收房。近期,物业方面却要求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缴纳物业费,引起业主强烈不满。开发商延期交付不赔偿,反倒要求业主提前缴纳物业费,这是何理?
市房管局: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责成新洲区房管局调查核实。经查,“佳阳新城港都”项目由武汉市佳阳商贸发展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8号楼竣工备案证于2018年7月份取得,业主的物业费应根据合同约定从今年7月份交房开始收取,关于延期交房补偿,公司称可与业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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