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周家六兄妹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一栋3层楼的房产,后被三个兄弟平分占用。对此,三姐妹不服,把三兄弟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六人要平分这栋楼的首层。本来是整体的房屋该如何平分?为此,六兄妹又打起了官司。历经4年多打了4场官司,法院终于确定六兄妹该如何分房,可到了执行阶段,三兄弟还是不愿意交房。
多年的积怨该如何化解?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六兄妹都做出了让步,整层房屋和平分割完毕。法官提醒:老人最好提前安排好身后事,尤其是多子女家庭,以免亲人为财产反目。
周月、周华、周文三姐妹和周强、周雄、周铁三兄弟是同胞兄弟姐妹,他们的父母于1999年和2004分别去世。留下位于柳州市柳北区的一栋3层楼房产,后来分别被周强、周雄、周铁占有居住。对此,周月、周华、周文认为,这是父母留下的遗产,尽管该栋楼楼上两层是三兄弟加建的,但是位于一层的161㎡房产,应当由家中的六兄妹平均继承。
三姐妹与三兄弟虽然经过多次协商,但是三兄弟就是怎么都不肯让步。无奈之下,周月等三姐妹把周强等三兄弟告上了柳州市柳北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该栋房产的第一层。
2012年5月,柳北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法庭上,周强等三兄弟表示,该栋房产属于集体土地,周月等三姐妹都是非农业人口,不能够享受这栋房产。而且当初这栋房产是老房子拆迁后,作为对家里3个男孩的补偿,在父母的组织下,分家析产给三兄弟的。办理房产证时,周月等三姐妹已经出嫁,不属于农村房子征用后的安置对象,所以该栋房子与她们没有任何关系。周强等三兄弟还强调,父亲去世后,母亲在世时,都是他们负责赡养,三姐妹没有尽到一点义务,她们完全丧失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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