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刘先生的父母生前有一栋楼房,被他的二弟媳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和三弟、妹妹从2013年开始与二弟媳因为房子发生争执,花了好几年终于打赢了官司,获得了应占的房子份额,但因二弟媳拖欠银行贷款,法院将房子拍卖后优先给银行还款,刘先生几兄妹一分钱都没拿到,房子也变成别人的。
刘先生告诉南国早报记者,他有四兄妹,父母有一栋五层高的楼房,位于横县环城西路。该楼房办有《房屋所有权证》,属父母共同财产。父母在世时,二弟夫妻俩和三弟跟父母住在里面,并在一楼做销售水泥生意。
2004年3月,二弟下岗了,父母见二弟没有经济来源,便把生意交给他一个人做,并签合同将房子赠与二弟,以便到银行贷款把生意做大。2007年8月,二弟不幸去世。2010年,他父亲去世。2013年,他母亲也去世了。
2013年9月,母亲病危时,他们才知道二弟媳早在2011年2月就持《放弃继承房产权利书》和《继承证明书》等材料,到横县房管所把房产所有权人改成二弟媳母子俩。2013年2月,二弟媳以房子作抵押担保,向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120万元。
“我们认为大家都有权继承这栋房子,二弟媳未经共有人同意就过户到自己名下,是极其不妥的行为。”刘先生说,他和三弟、妹妹多次跟二弟媳协商,对方均不理会。2013年9月,他们三兄妹将二弟媳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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