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淄博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淄博新区房地产市场调控事情的通知》。《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房地产事情的决策部署,不变市场预期,促进全市房地财富平稳健康成长,1月31日,市当局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淄博新区房地产市场调控事情。
记者从该《通知》中获悉,淄博新区部分区域实施限房价、限转让法子。淄博新区世纪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鲁泰大道以南、和平路以北范畴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预售均价控制在11000元/m2以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北京路以西、上海路以东、鲁泰大道以南、和平路以北以及上海路以西、天津路以东、新村西路以南、和平路以北范畴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上海路以西、天津路以东、鲁泰大道以南、新村西路以北范畴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预售均价控制在12000元/m2以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天津路以西、原山大道以东、中润大道以南、和平路以北范畴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预售均价控制在10000元/m2以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原山大道以西、滨菜高速以东范畴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预售均价控制在8000元/m2以内,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以上限定新建普通商品住宅预售均价区域的项目,地下车库、车位价格不得高于13万元/个,蕴藏室价格不得高于2100元/m2,全(精)装修按本钱计价出售。 南方工业网微信号:南方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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