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28日讯 (记者盛文虎)26日深夜,“宁十三条”出炉,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多项增加商品房上市量、加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和稳定房价的新政。昨天,南京市物价局相关人士透露,“宁十三条”实施后,新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在价格备案之后不准再涨价。
南京市政府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中,涉及物价部门的主要是稳定商品房价格方面的政策。“主要还是房地产价格备案政策,大的方向没有变。”南京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科的相关人员透露,“不过新政策里强调了物价部门要督促企业尽快上市,严厉打击捂盘惜售行为,针对的是那些推迟价格申报时间,以及企图通过多批次申报价格来达到涨价目的的开发商。”
此次公布的“宁十三条”中,第二条就涉及房地产价格备案政策。文件指出,对房价过快上涨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符合销售条件的,价格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服务,指导开发企业及时进行价格申报备案,经备案后的同期房源申报价格不再调整。这是否意味着,新项目的开发商在向物价局报备过楼盘价格后,就没有机会再涨价了呢?“原则上是这样的,新项目的同期房源,备案之后就不能再涨价卖了。”南京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除非出现不可抗因素影响楼盘的建设或销售,比如之前我们就遇到过楼盘因为地铁建设停工,还有的开发商因为银行方面冻结资金而无法继续,但这些都要提供充分的证明。”
在南京市政府颁布的新政策中,再一次强调了开发商在价格备案过程中的一些要求:开发企业应合理安排新建商品住房的销售节奏,同期房源应一次性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且批次申报面积不宜低于3万平方米,不得通过分批申报价格变相涨价。实际上,文件中提到的这类现象并不在少数,而物价部门也有相应的政策。对于同期房源多批次申报价格的问题,南京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价部门将会根据施工许可的信息,对同一进度,已经达到预售条件的房源进行详细的调查,督促开发商加快楼盘上市的速度。而对于申报面积确实不足3万平方米的楼盘,开发商必须承诺在6个月之内不准加价销售,并且在下一次申报价格时,将此前不足的面积补进去。
此外,在刚刚成立的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中,物价部门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工作人员介绍,这部分工作将由南京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负责,主要检查房地产市场的各种价格违规行为,比如价格欺诈行为、违反明码标价政策的行为等。而在今年上半年,该局还向社会通报一起开发商涉嫌捂盘惜售的案件。
一辆轿车在避让电动车过程中猛打方向冲上路边绿化带撞飞一棵梧桐树后侧翻在绿化带上。
转弯过急一车的板材被从货车上甩出,散落一地巡逻路过的交警冒着高温帮清理散落板材。
今凌晨1点30分左右,南京中山北路虹桥中心B座商住楼某层发生火灾,约10几辆消防车到达救火。
交警在对一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持有的竟然是摩托车驾驶证。
9月24日,交汇点报道了南京首个廉租房小区福康苑私家车成灾,其中不乏一些高档轿车,房屋被违规转租等相关的内容后,引起了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高度重视。9月26日,南京多个部门联动合作成立了调查组,将深入涉事小区展开调查。而交汇点记者发现,查处廉租房的违规现象并不容易,一些监管漏洞也亟需立法完善。
9月26日,成都政务服务中心官方微博“@成都服务”发布消息,称因三星Galaxy Note 7手机存在充电时或充电后起火风险,而市政府政务中心内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众多,为保障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禁止在成都服务运营中心使用三星Galaxy Note 7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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