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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柘城严查三轮车!带车棚的更要注意了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11-26 07:01 我要评论( )

自2015年8月17日,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办公室联合执法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活动开展以来,已查扣各类违规行驶三轮车3680辆,现场拆除、销毁三轮车非法加装的车棚210顶,依法行

  自2015年8月17日,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办公室联合执法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活动开展以来,已查扣各类违规行驶三轮车3680辆,现场拆除、销毁三轮车非法加装的车棚210顶,依法行政拘留阻挠联合执法正常执行职务人员3人,刑事拘留2人。通过执法治理,县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道路畅通了,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提高,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肯定和赞扬。但不文明交通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依据中共柘城县委、柘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柘城县委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的实施意见》(柘发[2015]6号)文件精神和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城复验工作要求,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办公室决定自10月1日起,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县城禁行区内,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禁行区内禁止任何三轮车行驶。违者,一律强制暂扣车辆并予以行政处罚,逐步全城区取缔三轮车上路行驶。挂牌登记后的三轮车可以在禁行区上路行驶,车辆自然淘汰,但不准载人载客。

  二、县城禁行区范围为工业路(含工业路)以东、昆仓大道(含昆仑大道)以北、上海路(含上海路)以西、未来大道(含未来大道)以南区域。

  三、严查违规从事客运经营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电动汽车)经查处,一律予以没收。

  四、县城区所有道路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对乱停乱放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电动汽车)一律强制拖移,并予以行政处罚。拖移产生的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五、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电动汽车)、电动两轮车禁止在县城区道路逆向行驶,违者,一律强制暂扣车辆并予以行政处罚。

  六、三轮车不准私自加装车棚,一经查处,一律暂扣车辆,强制拆除车棚并子以行政处罚。

  七、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轮车,依法予以扣留并罚款,对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三轮车者给予行政拘留。

  八、禁止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禁止乘车人向车外抛酒废弃物。

  九、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十、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违者一律暂扣车辆并予以行政处罚。

  十一、县工商质检局开展执法行动,对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生产厂家生产的、销售商家销售的产品进行普查,凡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切实强化源头管理。

  注重安全或者见识过因三轮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的人肯定会认为三轮车特别是带车棚的三轮车应该限行,车棚也应该拆除!因为车棚会阻碍视线,对交通安全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相信很多人都见到过这个场景,三轮车疾驰,没有拉上拉锁的车篷布随风招展,看到的人都会躲的远远的,篷布上有拉锁扣,金属的,打到身上怎是一个疼字了得!小编就亲眼见过躲避不及被打到的人痛苦不堪的样子!

  大多数人家骑三轮车或者安装车棚无非是出于以下几种情况:三轮车能多载人、三轮车易操控甚至老人也能骑、加装车棚能够遮风挡雨、秋冬季接送孩子上下学、从事三轮车载客营运。

  这都是大部队啊,主力军。这部分群体不一定会支持区域禁行或者拆除车棚的政策。因为影响他们日常出行!因为没了车棚就会风吹日晒还要和雨雪有亲密接触!因为有人会没了营生!也因为会苦了孩子,毕竟冬季孩子上下学没了“避风港”谁都不忍心。

  但是政策咱们该遵守还是要遵守的。政策既然出台了就应该有它出台的必要性。特别是加装车棚,的确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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